一份檢測報告有問題,出具報告的檢測機構有責任,委托方也有風險,輕者不能準確表達檢測過程、檢測結果、產品質量,嚴重者可能因為檢測報告的無效給企業(yè)帶來質量風險,所以如何識別檢測報告的有效性對于工程師提出了一定要求。
檢測報告中的常見問題
1、檢測報告信息量不足或信息有誤
《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準則》中對檢驗檢測報告應包含的內容作了明確規(guī)定。檢驗檢測報告應至少包括下列信息: 標題; 資質認定標志,檢驗檢測專用章; 檢驗檢測機構的名稱和地址; 檢驗檢測報告的唯一性標識和每一頁上的標識; 對所使用檢驗檢測方法的識別; 檢驗檢測樣品的狀態(tài)描述和標識; 樣品的接收日期和進行檢驗檢測的日期; 抽樣計劃和程序的說明; 檢驗檢測檢報告批準人; 檢驗檢測結果的測量單位; 檢驗檢測數(shù)據(jù)、結果僅證明所檢驗檢測樣品的符合性情況等。
目前大多數(shù)檢驗檢測機構的報告編制仍為人工錄入電腦或業(yè)務管理軟件,在信息錄入過程中不可避免會出現(xiàn)漏填或輸入錯誤現(xiàn)象,如果檢驗檢測報告中的信息量不充分或信息出現(xiàn)錯誤,就會導致報告內容不實,與樣品或檢測結果無法對應,甚至會造成檢驗檢測報告無效的情況。因此,報告信息量的充分性和準確性是檢驗檢測報告質量控制的關鍵點之一。
2、超范圍使用資質標識
《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 質檢總局第163號令) 中明確規(guī)定,嚴禁檢驗檢測機構出具超出資質認定證書規(guī)定的檢驗檢測能力范圍的報告,違反者將受到相應的處罰。
《實驗室認可規(guī)則》CNAS -RL01: 2016 也明確規(guī)定實驗室應在其獲認可范圍內出具證書或報告。超出資質范圍出具檢驗檢測報告的行為將被視為非常嚴重的實驗室失信行為,也將受到認監(jiān)委、認可委等機構嚴厲的懲罰。在每年針對檢驗檢測機構的專項檢查中,超范圍使用資質標識也是檢驗檢測機構中發(fā)現(xiàn)較多、較嚴重的問題。因此,嘉峪檢測網提醒,檢驗檢測機構在進行合同評審時,應嚴格核對本機構的資質情況,只有報告中包含的所有檢測項目均獲得資質,才可以在檢驗檢測報告上加蓋相應資質標識,這是合同評審以及報告生成時應控制的關鍵點。
3、檢驗檢測依據(jù)錯誤
此類問題主要有以下兩種:
一是報告中的檢測依據(jù)與委托方要求的不一致。實驗室人員有時會忽略委托合同書的要求,按照習慣對檢測參數(shù)用實驗室常用的檢測方法進行檢測,但并不是客戶要求的方法;或是客戶要求的方法不適用卻沒有及時和委托方溝通,造成委托合同與檢測報告的依據(jù)不一致。
二是實驗室使用作廢的檢測方法進行試驗并出具報告。有些行業(yè)領域的標準更新速度較快,標準較多且復雜,例如食品領域,實驗室標準查新如果不及時,未進行方法更新和證實,就容易出現(xiàn)使用作廢標準的情況。
檢測方法和檢驗依據(jù)是實驗室工作的前提和基礎,使用正確的檢驗檢測依據(jù)是保證出具有效報告的重要保證,檢驗檢測機構應注意檢驗檢測依據(jù)的正確使用,防止由于依據(jù)和方法錯誤導致的報告無效。
4、檢驗結論不規(guī)范
檢驗結論是檢驗檢測報告的核心,是委托方關注的重點,準確、清晰、明確、客觀,易于理解的檢驗結論是檢驗檢測機構對外推送信息是否有效的根本保證。
檢驗結論一般分為兩種,一是明確產品全部或部分項目合格與否的結論,二是只提供測試數(shù)據(jù),不作產品合格與否的結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未對產品做全項檢驗,應對所檢項目出具檢驗結論,而不應對整個產品或整批次產品作出結論,這是對檢測真實性的要求,也是檢驗檢測機構自身免責的需要。
檢驗檢測機構開展由客戶送樣的委托檢驗時,還應聲明檢驗檢測數(shù)據(jù)和結果僅對來樣負責。如檢驗檢測機構出具作為科學研究等用途的報告,且檢測項目未獲得資質時,不應加蓋檢測資質印章,同時應對所提供數(shù)據(jù)只用于科學研究等其他用途予以說明。
5、分包項目未在報告中注明
檢驗檢測機構需分包檢驗檢測項目時,檢驗檢測報告中應體現(xiàn)分包項目,并予以標注。分包的情況分為兩種,一種是“有能力的分包”,指擬分包的項目已有資質,但因工作量急增、關鍵人員暫缺、設備設施故障、環(huán)境狀況變化等原因,暫時不滿足檢驗檢測條件而進行的分包。這種情況需經客戶同意,出具的報告中應明確分包項目,并注明分包方的名稱和資質認定許可編號。
另外一種是“沒有能力的分包”,指擬分包的項目未獲得資質。嘉峪檢測網提醒,此種情況若經客戶許可,可將分包方的檢驗檢測數(shù)據(jù)、結果納入自身的檢驗檢測報告中,但在報告中應明確標注分包項目,且注明自身無相應資質認定許可技術能力,并注明分包方的名稱和資質認定許可編號。
在實際工作當中,有些檢驗檢測機構往往忽視了對分包工作的描述,得到的分包結果直接錄入到最終的檢驗檢測報告中,并沒有對分包方進行注明,或標注的不夠明確、規(guī)范。這都是不符合資質認證評審準則要求的不規(guī)范報告。
6、原始記錄不規(guī)范或信息量不足,無法追溯
記錄是為已完成的活動或達到的結果提供客觀證據(jù)的文件。實驗室記錄的作用主要是為檢測工作的過程提供客觀證據(jù),為預防和糾錯的溯源提供依據(jù)。原始記錄是實驗室記錄中技術記錄的一種,能夠對檢測過程進行復現(xiàn),是檢測工作活動軌跡的客觀證據(jù),是形成檢驗檢測報告的原始憑證。完整、真實、準確的原始記錄是檢驗檢測結果有效性和可追溯性的重要保證。
原始記錄設計應規(guī)范合理,信息量應充分、可溯源。除試驗數(shù)據(jù)和檢測結果之外,還要對所用檢測方法、儀器設備、標準物質、環(huán)境條件、試驗參數(shù)、樣品標識及其狀態(tài)、檢測觀察過程及其計算公式、測試過程中的異?,F(xiàn)象等進行如實記錄。此外,檢測人員和復核人員簽字、頁碼標識、更改的規(guī)范性等也是原始記錄中容易忽視的問題。
實驗室檢測記錄與報告管理規(guī)范
關于實驗室的檢測記錄與報告的相關規(guī)章制度到底有哪些具體要求,接下來由小編帶你一一了解!
1 記錄
記錄是為已完成的活動或達到的結果提供客觀證據(jù)的文件。記錄的作用主要是為檢測工作的質量效用提供客觀證據(jù),為預防和糾錯溯源提供依據(jù)。
1.1記錄的基本要求
⑴檢測測試過程的基本步驟和依據(jù);
⑵參加檢測人員的資格;
⑶檢測使用的儀器設備及場地;
⑷檢測實驗環(huán)境條件;
⑸檢測分析的數(shù)據(jù);
⑹檢測分析結果的判斷;
⑺檢測實驗的結論等。
1.2記錄種類
凡對檢測工作質量和質量體系運行有效性有關的、需要證實的所有方面,都必須認真做好記錄。
與檢測質量有關的記錄分為技術記錄和質量記錄兩類。
⑴技術記錄
技術記錄是進行檢測所得數(shù)據(jù)和信息的積累。包括檢測過程的原始記錄、導出數(shù)據(jù)(簡稱原始記錄)、合同、任務單,以及與檢測工作相關的技術方案、采樣點設置圖等說明資料。
⑵質量記錄
質量記錄是客觀反映質量或質量體系運行過程的信息載體,主要包括質量體系內審和質量管理評審的記錄與報告、質量監(jiān)督、儀器設備運行檢查、儀器設備和計量標準檔案、人員培訓記錄檔案、申訴以及糾正措施或預防措施等。
1.3記錄管理
⑴所有的記錄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⑵制訂各類記錄的保存期限;
⑶涉及客戶的記錄應制定保密措施,以保護客戶信息和所有權;
⑷記錄應保存在適宜的環(huán)境及設施中,有效防止污損、變質、蟲蛀和丟失;
⑸記錄的維護管理、查閱或借閱應符合保護客戶信息和所有權程序要求;
⑹超過保管期限的記錄,由管理人員造冊,經批準后,按有關程序予以處理。
1.4檢測原始記錄規(guī)范
原始記錄是編制檢測報告的主要依據(jù),也是必要和可能時再現(xiàn)試驗的依據(jù),因此必須記錄完整、真實、清楚,對涂改應作出統(tǒng)一規(guī)定。原始記錄除試驗數(shù)據(jù)和觀察記錄外,還要對所用儀器設備、標準物質、環(huán)境條件、試驗參數(shù)、樣品編號及其狀態(tài)、測試過程中的異?,F(xiàn)象進行如實記錄。
檢測原始記錄是檢測工作活動軌跡的客觀證據(jù),是形成檢測報告的原始憑證,因此必須規(guī)范化。
⑴原始記錄信息要完整。
原始記錄應包括以下內容:
a)檢測的方法依據(jù);
b)使用的儀器設備名稱、型號及編號;
c)檢測時的被測樣品標識;
d)檢測時的環(huán)境條件;
e)檢測觀察結果、數(shù)據(jù)及其計算;
f)檢測人員和復核人員簽字;
g)其他必要的說明。
⑵原始記錄填寫人員應準確、規(guī)范、完整、客觀地記錄相關內容,必須使用鋼筆(水筆),擺正字跡清晰、端正、不易被擦掉;
⑶原始記錄因筆誤或計算錯誤需要更改時,應按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修改。如使用杠改即在錯誤處畫兩平行線,不可擦、刮、涂、貼等形式進行更改,以免字跡涂掉或消失,并將正確的寫在其旁邊,對記錄的所有改動應有改動人的簽名或加蓋私章;
⑷正確使用法定計量單位;
⑸使用統(tǒng)一格式的原始記錄。
2 報告
檢測報告是檢測機構向客戶提供的最終產品,也是檢測機構工作質量的最終體現(xiàn),因此檢測機構應準確、清晰和客觀報告進行的每一項檢測結果。
2.1檢測報告基本要求
⑴檢測報告的編制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檢測機構所建立的質量體系文件的規(guī)定;
⑵報告中所使用的術語、定義應與現(xiàn)行有效的國家標準、技術規(guī)范一致;
⑶使用法定計量單位;
⑷檢測數(shù)據(jù)的處理與表達方式應與現(xiàn)行有效的國家標準、技術規(guī)范一致;
⑸必須加蓋相關的印章;
⑹若有分包項目應注明,必要時可詳細說明。
2.2檢測報告內容
檢測報告應包括以下信息:
a)標題;
b)檢測機構名稱、地址及聯(lián)系電話;
c)檢測報告唯一性標識,報告總頁數(shù)及頁碼;
d)客戶的相關信息;
e)檢測樣品的描述說明和明確標識;
f)檢測樣品的特性及狀態(tài);
g)檢測方法技術依據(jù)及說明;
h)檢測儀器設備及檢測環(huán)境條件;
i)檢測的結果,并適當輔以表格或簡圖加以說明;
j)報告批準(或經授權)人、審定人(適用時)、審核人、編制人的簽字或等同的標識;
k)報告的有效性聲明;
l)對估算的監(jiān)測結果不確定度的說明(如果適用);
m)特定方法、客戶要求附加的信息(適用時)。
2.3 檢測報告審核與簽發(fā)